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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先來一段金惟純的一段文字, 人為何那麼容易受誘惑?
答案通常隱藏在「共犯結構」裡。人世間的定律,誘因越強的場域越易形成共犯結構。...越緊密的越易麻木不仁。...任何形態的組織,都有其原始目的;但組織一旦形成,就存在"必要之惡"。
共犯結構的成因(三口訣)~人多不怕鬼,事繁不講理,債多不愁催~
一個組織之所以成功,常因它的誘因大,動力強,當它強大到一定強度時,就會成幾何倍數的加速度,直到衝出軌道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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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 日讀到的文字,因為之前並沒有深入想過這樣的概念,初讀、再品越有味,所以摘存記錄一二。閱讀,讀到他人精粹過的話語就很過癮,會想往裡塞,當然還是要不 時騰出空間,塞也才塞得進,塞進了也還不算自己的。就算自己通透了,這樣的資糧是智慧財富,在生活在工作上有所助益當然更理想。沒有呢?也無妨。

由 「共犯結構」連想到人世因果也常提到的字眼「業」,而這「業」還是「共業」。既成共犯即為共業,此共可大可小,在地球村的所有子民共生在同一場域,地球環 保人人有責。一家人算是生命共同體,家業一體,相生共榮昌或枯。同一公司一起共事,是事業體一夥共業,業之為業是緣的體現。
眾生畏果,菩薩畏因,因與業一體兩面,緣是業的過程,果是程序後,種因得果,有業有滋味有聲有色。生活著自然生業,沒人能置外。惟慎思辯,有察體業,隨緣生。即使在業中,不時想法超越,是修的主題,不在過於緊密的組織裡持續著麻木不仁...

現在有些滯澀難通,這樣要通不通的,雖然辛苦,卻是竊喜。就是不要一直直在相同點上轉啊轉,思辯再描繪初現的想法,很是抽象。然每每在過後別有一番領悟,也或者是沒有的,但已然非曾經,不一定是進步,卻在另山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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